一、 奖励范围、奖励标准与评定标准
(一)奖励范围
联考奖学金及新生英语优异奖学金的奖励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MBA新生。
(二) 奖励标准
1. 联考奖学金
报考方向 |
奖项名称 |
名额 |
金额 |
全日制 |
卓越奖 |
1名 |
20000元/人 |
英才奖 |
2名 |
10000元/人 |
新锐奖 |
3名 |
5000元/人 |
非全日制 |
卓越奖 |
1名 |
50000元/人 |
英才奖 |
2名 |
30000元/人 |
新锐奖 |
5名 |
10000元/人 |
新秀奖 |
10名 |
5000元/人 |
2. 英语优异奖学金
考试名称 |
名额 |
金额 |
GMAT成绩650分或以上 |
5名 |
5000元 |
TOEFL成绩100分或以上 |
5000元 |
IELTS(A类)成绩6.5分或以上 |
5000元 |
GRE316分或以上 |
5000元 |
(三) 评定标准
1.联考奖学金
(1)按照全国联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如有相同分数,则复试分数高者可获奖励。
(2)非全日制卓越奖除需符第1条以外,联考总分必须在220分以上;非全日制英才奖除了需符第1条以外,联考总分必须在215分以上。
2. 英语优异奖学金
(1)成绩需在2020年7月1日前取得,并在有效期内。
(2)此项奖励与其它奖学金不冲突,可同时申请。如有超过人数的,以提交成绩时间先后为准。
二、 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奖学金名额以实际报到注册名额为准。
三、出现以下情况者,取消参评资格,已发奖学金将如数追回:
(一)破格录取学生;
(二)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缴纳学宿费等应缴费用;
(三)入学后经查实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行为的;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入学资格的;
(五)入学后一年内退学;
(六)因个人原因休学者,未在校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MBA奖学金参评资格;
(七)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评定程序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根据评定标准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初步名单后,在MBA教育中心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获奖MBA学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后由学院统一发放奖金。
五、材料提交
1. 联考奖学金获奖名单由MBA教育中心根据学生全国联考成绩排序,按评选名额确定初步人选,如有相同分数,则复试分数高者可获奖励,无需学生个人申请。
2. 新生英语优异奖:成绩需在2020年7月1日前取得,并在有效期内。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请在2020年9月29日15:00前将英语测试有效成绩单电子版发送至201820140@oamail.gdufs.edu.cn,邮件主题:2020年MBA新生英语优异奖学金申请+姓名+学号+联系电话。逾期未提交申请者,将视为放弃申请;
3. 10月10日前在MB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初步人选,公示三个工作日后确定最终人选。
MBA教育中心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