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文件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3-2014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评审范围:我校在册的2014级全日制学历教育研究生。
(二)评审基本条件,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http://www1.gdufs.edu.cn/gwyjs/yjsc/articleShow.php?showid=2054
(三)其他要求:
本次评选工作所列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其就读本科(四年期间)或硕士期间(二年或三年期间),超出该时间段的成果\获奖不得计入。本办法所指的学术成果、科技竞赛及文体获奖依照学校相关文件予以认定。
二、类型及名额
(一)类型
1、特等奖学金不设获奖比例,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1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每人8000元/年。
2、一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35%,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8000元/年、硕士研究生每人5000元/年。
3、二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65%,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5000元/年、硕士研究生每人2000元/年。
(二)名额
我校2014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共49人,其中一等奖名额17人,二等奖名额32人;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共932人,其中一等奖名额326人,二等奖名额606人。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至各学院(中心),名额(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分配见下表:
三、评审基本要求、评审程序及时间、材料报送
(一)基本要求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省财政出资设立。
2、学院(中心)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中心)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学院(中心)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人和分管德育工作负责人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办公室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定、修订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以及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初评、汇总、报审和复议等工作。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研究生的关怀和重视。请各学院(中心)准确把握政策,依照申请条件,严格把关,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在本学院(中心)范围以适当的方式向全体师生公示,防止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
1、评审程序:
(1)申请
申请人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向所在学院(中心)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初评
学院(中心)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步评审。
(3)公示
学院(中心)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学院(中心)获奖学生初步名单后,应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制《2014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及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4)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及在校园网上公示
(5)将评审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确定
2、时间要求:
(1)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4:00前初审结果(见材料报送要求),纸质文本交到北校区研究生处101室。
并登陆“数字广外”-“研究生管理”-“研工管理”-“奖学金管理”,审核学生的申请,然后根据培养单位公示名单提交。
(2)10月18至21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
(3)10月22日至24日,在校园网上公示。
(4)10月27日(周一),将评审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确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公示:纸质版原件1份,公示内容需包括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科研能力强、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级别等综合排名情况及申报获奖等级。
2、
2014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xls、
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xls(电子文档1份,发至研究生部苏高阳邮箱)。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格填写注意事项.doc(一式2份),双面打印。
4、装袋:上述材料一起装袋。资料袋正面注明学院(中心)、博士或硕士、专业年级和姓名(袋内申请表按照姓名列表顺序排序)。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