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外校〔2023〕19号)(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广外校〔2023〕18号)(附件2)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MBA字〔2023〕4号)(附件3)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现有专业硕士生导师队伍基本情况,现启动商学院2024年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和招生资格认定工作,请想要认定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和招生资格的老师遵照通知要求主动提出申请认定2024年度专业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和招生资格(第二批次)。注意:已经列入第一批次名单的老师无需再次申请,详细名单见附件6。
一、专业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
(一)个人申请
2023年11月25日前,凡是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规定的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者,均可向MBA教育中心提交《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硕士生导师申请者的成果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每位申请者最多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
(二)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
2023年11月27日前,MBA教育中心汇总硕士生导师申请材料后,由商学院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所规定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认定,确定通过者名单,并在本单位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后。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名单签章齐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专业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
(一)个人申请
2023年11月25日前,凡是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基本条件者,均可向MBA教育中心提交《2024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5),并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
(二)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
2023年12月4日前,MBA教育中心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商学院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审核认定,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硕导招生资格的名单签章齐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认定流程安排
(一)提交申请:11月22日-11月25日,按规定具备资格者主动向MBA教育中心提交任职资格及招生资格申请表。
(二)学院初审:11月27日前,MBA教育中心进行任职资格初审等工作。12月4日前MBA教育中心进行招生资格初审等工作。
(三)资格认定评审:商学院专业学位硕导遴选工作小组于11月27日进行任职资格评审;于12月4日进行招生资格评审。
(四)通过任职资格的名单公示:11月27日-12月1日;通过招生资格的名单公示:12月4日-12月8日前。
(五)提交研究生院备案:12月10日前,将已认定的2024年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名单和招生资格名单均签章齐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认定范围
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五、申请材料
1、请符合条件者在2023年11月25日前填写申请表及提供证明材料,并发送至董雪瑜邮箱(camelliadx@qq.com)。
2、请如实填写《附件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及《附件5:2024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3、在选择指导方向时,最多只能选择说明里的两个方向。
五、工作联系人
董雪瑜老师:86319207;18026438138。
商学院MBA教育中心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外校〔2023〕19号)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广外校〔2023〕18号)
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MBA字〔2023〕4号)
附件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
附件5:2024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6:2024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和招生资格第一批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