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校区各学院(中心、所):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公安机关要求,现将我校北校区2019届毕业生(专指入学时将户口迁入我校北校区集体户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下同)户口迁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借出的户口卡,必须在2019年6月10日之前归还,从6月10日起,毕业生户口卡一律不外借。
二、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不参与此次户口迁移工作,就业时可按就业地的落户条件向拟就业地申请迁入户口。
三、根据(粤教毕【2019】3号)文件精神,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在毕业时领取《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回生源地或拟就业地。
四、户口迁出办理流程:
1、毕业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保卫处领取户口卡和集体户首页复印件。
2、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公安”进入政务服务→户政预约→迁出市外等流程,选择白云公安分局办证中心进行预约。(注意:毕业生户口迁出都选择“迁出市外”选项)
3、根据预约提示,本人带齐以下材料①户口卡和集体户首页复印件、②居民身份证、③就业报到证或录取通知书(或就业地人社部门的接收函,或毕业证书、结业证、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行到白云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现场办理。
五、7月1日以后,仍未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滞留户口,将按照空挂户处理,不予办理户籍证明等事项。(注意:户口不会自动打回原籍。)
保卫处综合科咨询电话:36207167(北校区)
白云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咨询电话:83112673
保卫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