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第二十二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开展党内评先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优秀共产党员100名(其中,优秀教工共产党员50名、优秀学生共产党员50名)、模范共产党员若干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基层党支部。
1.先进基层教工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能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顾全大局、团结奋进、清正廉洁。
(2)党员队伍好。党员意识强,始终做到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能紧紧围绕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业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机制好。基层党组织在党员的培养、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中制度完善,运作良好,管理到位,党员的民主选举、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渠道畅通。
(4)工作业绩好。基层党组织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在组织建设、工作创新、服务师生、促进教育事业改革等方面业绩突出。
(5)群众基础好。基层党组织服务意识好,在师生员工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党员在师生员工中有良好的形象,党员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进一步增强。
2.先进基层学生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支委班子好。支委班子及其成员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团结协作,能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和学院的工作部署,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提高有成效。
(2)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能带动同学立德修身,爱国守法,关心集体,共建良好的班风校风学风,关心支持学校和学院的发展;勤奋学习,开拓创新,全面发展,表率作用突出。
(3)组织活动好。党组织生活有计划、有主题、有考勤、有记录、有总结、有提高,能够创新组织生活,完善组织工作,提高组织成效;党支部工作制度完善,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培养工作和党员的发展工作扎实有序。
(4)发挥作用好。能较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带团建,以党建促进其他学生组织的健康发展和优良班风校风学风的形成,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在学生中有较强的感召力。
(5)师生评价好。有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组织开展的工作得到广大师生的满意和支持,党组织、党员形象得到广大师生的肯定和认可。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党委工作部门干部,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其他党务工作干部。
1.信念坚定,坚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党建主业意识强,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服务大局,工作业绩突出。
3.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较强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为广大师生办好事办实事,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
(三)优秀共产党员和模范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和模范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是: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教工(含离退休教工)正式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在校学生正式党员。
1.优秀教工党员的基本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踏实肯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岗位上创先争优。
(3)带头服务师生和社会。深入贯彻群众路线,自觉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心服务广大师生;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带头崇教厚德。模范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掌握教学规律,增强教学本领,提高育人水平,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观念,治学严谨,教风优良,潜心钻研,学术创新。
(5)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高尚情操,能自觉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
2.优秀学生党员的基本条件
(1)带头锤炼党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带动同学在政治上共同进步。
(2)带头努力学习。具有强烈的成才意识,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争做成才表率。
(3)带头服务同学和社会。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热爱学校,热心服务同学,积极帮助同学解决思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带动同学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学风;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同学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奉献。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牢固树立祖国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敢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望。
3.模范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是爱岗敬业的标兵,教书育人的榜样,学术创新的先锋,服务社会的表率,是全校师生学习的楷模。
(2)模范教师党员,应当师德高尚、业绩突出,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事迹典型,在教学、科研、管理和社会服务等领域或某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有强大的人格魅力和社会影响力。模范学生党员,应当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在思想上、学习上带动同学共同进步,用所学知识积极为祖国、为人民服务,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
(3)广大师生和社会公认度高,具有典型示范和榜样带动作用。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采取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推荐、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
1.推荐(4月29日—5月23日)。各基层党组织要进行广泛动员,在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认真总结工作,对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坚持群众路线,在各基层党支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考察,集体讨论决定,提出推荐名单。
各基层党委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2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可在全校范围内酝酿推荐模范共产党员1-2名。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根据各基层党组织中教工和学生正式党员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详见《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2014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今年首次评选模范共产党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组织酝酿推荐模范共产党员,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人选。
各基层党组织于5月23日前将推荐名单(附件2)、有关评先推荐表(附件3-6)、先进事迹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个人事迹材料800字左右、模范共产党员推荐理由 1000字以内)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打印版材料加盖党组织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到袁金轩同志办公邮箱)。
2.审核(5月24日—6月18日)。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各基层党组织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2014年评先表彰拟定名单,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审议,并提交学校党委全委会通过。模范共产党员的评选按照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在评审中通过网络投票、组成师生评选团评选等方式初步确定候选人,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审议,并提交学校党委全委会通过。
3.公示(6月19—24日)。在全校范围对模范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公示。
4.表彰(7月1日)。学校党委发文公布名单,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四、工作要求
党内评先表彰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评选表彰作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方式,通过评选表彰,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做出应有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4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4年评先表彰推荐名单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5.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6.模范共产党员推荐表
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