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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我校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04 浏览:

    各相关学员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严格学籍管理,现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广外大[2005]66号)的要求,我校将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清理范围

      二年学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4年,三年学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6年,在职的7年。2008级以前(含2008级未毕业的博士研究生;2009级(三年学制)、2010(二年学制)以前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学籍清理程序

       请培养单位认真核查本单位研究生情况,联系并要求研究生本人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登记表》,确认其相关信息及造成学习年限超期的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单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提出处理意见报研究生处。

       本次学籍清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以人为本,对于清查出的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到研究生处提交学位论文送审稿及相关材料,超过期限的将严格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或清退。

     三、报送时间

       请相关培养单位于2014年610日前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登记表》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至研究生培养专业学位的材料交到研究生处103室,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材料交研究生处204室。

    联系人: 植老师 36317190(校内2033) 苗老师36207297(校内7297)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登记表

    研 究 生 处

    二○一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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