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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最长学习年限的说明

    时间:2014-04-18 浏览:

    各位学员:

    为加强培养管理工作,严格学籍管理,并结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广外大[2005]66号)的要求,现将有关“最长学习年限”等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最长学习年限的说明

    二年学制硕士研究生(即全日制学员)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三年学制硕士研究生(即在职班学员)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最长学习年限是指:课程学习时间+论文完成时间(含休学、请假等异常情况),最长不得超过4年(全日制学员)/不得超过5年(在职班学员)。

    二、关于相关手续办理的说明

    按照培养方案,全日制学员应于入学后2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在职班学员应于入学后3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若不能按正常时间毕业,应向学院申请延缓答辩详见附件1)并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注:延长期间按学校要求规定须交缴相关费用:硕士延期第一年费用2000元,硕士延期第二年费用3000元。详见附件2)。

    附件1:MBA学院延缓论文答辩申请表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MBA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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