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员:
为加强培养管理工作,严格学籍管理,并结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广外大[2005]66号)的要求,现将有关“最长学习年限”等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最长学习年限的说明
二年学制硕士研究生(即全日制学员)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三年学制硕士研究生(即在职班学员)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最长学习年限是指:课程学习时间+论文完成时间(含休学、请假等异常情况),最长不得超过4年(全日制学员)/不得超过5年(在职班学员)。
二、关于相关手续办理的说明
按照培养方案,全日制学员应于入学后2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在职班学员应于入学后3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若不能按正常时间毕业,应向学院申请延缓答辩(详见附件1)并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注:延长期间按学校要求规定须交缴相关费用:硕士延期第一年费用2000元,硕士延期第二年费用3000元。详见附件2)。
附件1:MBA学院延缓论文答辩申请表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MBA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