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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关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4-12-22 浏览:

    关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中心):

    省教育厅在审核我校上报的2014-2015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单中,发现我校未排除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因此,教育厅明确要求必须排除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

    对于学术型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原则上可视为有固定工资收入,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除了非在职、全日制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外,其他学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研究生处学工部,如有疑问请直接电询36206953 候老师。





    研究生部(处)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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