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6届优秀研究生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届优秀研究生的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在校全日制2016届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含延期生)。
二、评选条件:
(一)各科成绩达到80分,平均成绩85分以上,并同时荣获以下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励的可申报。
1、获省级及其以上学术科技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奖励或荣誉;
2、获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
3、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4、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特等奖;
5、获社会专项奖学金;
6、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二)能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正确处理国家需要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积极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去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就业工作中的各项纪律要求。非西部生源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到基层(指县以下地区)工作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以申报优秀研究生。
三、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对照有关条件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登陆数字广外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申报。
(二)各培养单位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并征求研究生导师的意见,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后,应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查并公示。
四、材料报送
(一)时间要求:(以下时间供参考)
1、5月27日-6月5日,毕业研究生进行申报,各培养单位进行评审并公示。(因人选名单须在学院进行三天以上公示,毕业研究生申请时间在6月2日截止。MBA毕业生请在截止日期前将电子材料发送到中心张老师邮箱:1874172700@qq.com,纸质材料提交到中心404办公室)
2、6月6日(周五)中午12:00前提交申报汇总表和推荐人选汇总表(具体见材料报送要求),电子版发送到研究生院张晓敏邮箱,纸质文本交到北校区研究生处101室。
并登陆“数字广外〉研究生管理〉奖学金管理”,审核学生的申请,然后根据培养单位公示的推荐人选名单提交。
3、6月6日至13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评议。
4、6月14日至16日,在校园网上公示。
5、确定评审结果。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6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所有推荐学生的成绩单、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交至北校区研究生院101室。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6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张晓敏邮箱。
附件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6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附件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