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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境电子商务系列第四讲:进口跨境电商启示录

    时间:2016-05-15 浏览:

    514日下午,深圳通拓科技合伙人李鹏博先生作客广外商学院MBA中心,为学员开讲跨境电子商务系列第四讲,进口跨境电商启示录。通过各跨境电商平台案例,李鹏博着重介绍了进口跨境电商的行业现状,并且讲述了目前国家针对进口跨境电商的政策变革以及进口跨境电商未来的发展趋势,与学员展开了热烈的互动。本次讲座由商学院副院长袁登华和商学院MBA教育中心主任王刚主持。

    李鹏博在讲座的开始便询问是否有做与外贸相关工作的学员,展开了相关国际货运代理,B2B分销,大宗商品跨境电商平台的话题,他认为跨境电商是一个非常广阔的概念。讲座中的跨境电商主要指的是口跨境电商中的零售交易,也就是B2C。真正的跨境电商一定要在线上完成交易,否则只能被称作信息平台。

    在讲座中,李鹏博讲述了进口跨境电商的发展历程。从2000年一开始的代购,海淘,到2014年进口跨境电商蓬勃发展,跨境电商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之前语言门槛,假货等问题,但是自身也存在着监管不力的“灰色地带”。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2014年海关发布56号,57号文。56号文确定跨境电商模式,利用三单对接方式进行信息化监管,对接支付单,订单,物流单来放行;57号文则确定了保税进口的模式。两个文件确定了跨境电商的合法地位,中国进入跨境电商元年。

    李鹏博还提到了几个概念,比如进口跨境电商的两种通道,直邮进口和网络保税。其中直邮进口是一种集货模式,网购保税是一种备货模式。直邮进口又分为两种,行邮通道和跨境电商中的直邮。行邮通道是以个人物品的方式,将海外商品通过快件,邮件等方式入境。跨进电商直邮在新政前和行邮所收税率一样,但是两者通关方式仍是有着本质区别。跨境电商直邮采用的是前面所讲的三单对接方式,行邮却不需要。进口跨进电商新政对跨境电商中的直邮有影响,对行邮通道中的直邮没有影响。

    同时他还通过不同跨境电商实例,列举了进口跨进电商的几种模式,解读进口跨境电商生态圈。

    关于进口跨境电商的政策变革的问题,李鹏博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简单的介绍了几个试点政策和新政策的重点。在他看来试点政策的核心就是前面提到的确定了跨境电商模式和保税进口模式的56号和57号文件。而企业之间税收上的不公平,一般贸易和跨境电商进口的税收不公平,各地监管政策的不统一导致试点城市之间的不公平是新政必须要进行税改的原因。新政的核心在于将行邮税调整为跨境电商综合税,也就是“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新政策对企业的影响主要在税收,限额和正面清单上。税收调整后,大部分商品的成本上升了;限额推出了,消费者的消费量下降;正面清单发布后,可售商品品类下降。而新政策对于国家的影响主要是堵住了税收漏洞,大大提升了公平性。

    最后他提出了五个进口跨境电商未来发展趋势。一是跨境电商区增多,从试点城市推向全国。第二个趋势是网络保税预冷,直邮受热捧。第三是风投与企业合作趋于理性,整体投资金额变小,投资标的更趋向于直邮,服务,B2BO2O类。趋势四是竞争激烈,出局者越来越多。最后一个趋势是政策大方向上不变,实现公平性,但是正面清单,跨境税收,和购买限值都会根据情况继续调整,有可能会暂缓实施,给跨境电商一定的缓冲期。

    在讲座的最后,学员和李鹏博就外贸综合性服务公司,海关信息互联,跨境电商商品的质量保障等问题展开了进一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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