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经学院(中心)初评、审核、公示,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共评选出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224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58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2184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期:2016年4月21日至4月23日
电话:020-36206953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箱:201520064@oamail.gdufs.edu.cn
地址:北校区研究生院(38棟)101室
附1: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广东省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附2: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广东省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原网页:http://gwyjs.gdufs.edu.cn/info/1031/4856.htm
另:由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将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须保证个人银行账号正常使用,如果个人中国银行账号发生更改,请各培养单位学生务必于国家助学金发放前(本月25日前)到财务处进行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更正,如因未能及时更正个人银行信息导致助学金转账失败,则研究生个人自行承担所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