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中心拟组织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缓考,涉及上学期已申请缓考的同学。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4月23日下午14:00-17:30
地点:九教207
二、相关事项
1.缓考限于上学期期末已办理缓考申请的同学。缓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处理。
2. 凡由于旷考或考试违纪、作弊造成成绩不及格的,均不予补考,该课程必须重修。
3.选修课不及格的同学可以选择放弃该门课程的学分或申请补考。申请请在3月24日17:00前以邮件形式发到以下邮箱:765702141@qq.com (申请前提考勤达2/3)
4.研究生必修课程以70分为合格,选修课60分为及格。课程及格者,方可获相应学分。课程不及格者均需重修。
5. 请查收缓考名单(见附件),如确有申请缓考但不在名单的同学请在3月24日17:00前联系李老师。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缓考名单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6319207
商学院MBA教育中心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