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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奖助〔2016〕11号关于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30 浏览: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文件通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通知,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将我中心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评审范围:我校在册的2014级、2015级、2016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学生,不包括台及留学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在职班学历研究生。

    (二)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申请特等奖学金基本条件:

    1.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类B期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若排名第二,则排名第一者只能是其导师);

    2. 主持副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三);

    4.以第一申请人取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

    5.在各类学术科技、学业知识与技能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

    (四)申请一、二等奖学金基本条件:

    1、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

    以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不得低于最低线)、复试成绩作为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即初试成绩×60%+复试综合成绩×40%。对科研能力强、科研成果显著、竞赛获奖级别高的新生,可适当提高评奖等级。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原则上按一等奖等级评定,调剂生原则上按二等奖等级评定。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年级和三年级)

    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MBA教育中心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1)实施

    3、其他要求

    1)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

    本次评选工作所列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指其就读本科(四年)或硕士期间(二年或三年),超出该时间段的成果、获奖不得计入。本办法所指的学术成果、科技竞赛及文体获奖依照学校相关文件予以认定。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年级和三年级)

    本次评选工作所列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指其从201591日至2016831日期间,超出该时间段的成果、获奖不得计入。本办法所指的学术成果、科技竞赛及文体获奖依照学校相关文件予以认定。

    (五) 特殊情形

    1.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2.因私出国留学或因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未在校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支边、支教、入伍等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

    4.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六)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1.受过各级、各类处分;

    2.有课程考核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有学术不端行为;

    4.一学期无故缺课10学时以上;

    5.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6.在申报材料中有隐瞒事实或虚假内容的;

    7.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类型及获奖人数

    (一)类型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结合我校2016年国家财政拨款及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学业奖学金标准调整如下:

    1、特等奖学金不设获奖比例,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10000/年、硕士研究生每人10000/年。

    2、一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50%,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8000/年、硕士研究生每人7000/年。

    3、二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50%,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6000/年、硕士研究生每人5000/年。

    二、评审基本要求、评审程序及时间(注:超过截止时间提交的申请材料均视为无效)

    1、评审程序和时间:

    1)申请:2016年930日星期五——2016105日星期二

    申请人填写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上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和表格,向所在班级班委组成的评议小组提出申请。(注:不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均视为无效,不提供证明材料的加分项不计入加分)

    2)班级评议小组汇总排名:201610717:00

    各班班委根据各班填写提交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填写《商学院MBA教育中心学业奖学金评分表》(附件3),并将所有《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打包提交到中心邮箱:201520102@oamail.gdufs.edu.cn

    3)初评:2016108

    MBA教育中心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步评审。

    4)商学院MBA教育中心召开领导班子大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2016年1010

    5)公示:20161011日——20161013日在MBA教育中心官方网站与各年级微信群公示。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MBA教育中心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商学院MBA教育中心学业奖学金评分表

    商学院MBA教育中心

    2016年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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