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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19 浏览:

    各商学院MBA教育中心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文件通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通知,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将我中心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评审范围:我校在册的学历教育研究生。(商学院MBA中心2014C2014D2015B2015C2015D2016B2016C2016D班)

    (二)评审基本条件: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MBA教育中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1)。

    (三)其他要求:

    1、本次评选工作所列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自201591日起至2016831日止。

    二、推荐名额及金额

    商学院MBA教育中心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共4人,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

    三、评审基本要求、评审程序及时间、材料报送

    (一)基本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学历教育研究生。

    2、商学院MBA教育中心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中心主要领导任评审委员,负责初步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

    1、评审程序:

    1)研究生申请

    2)学院(中心)初评

    3)学院(中心)公示

    4)学校评审、公示

    5)确定评审结果并发文

    2、时间要求:

    1919-922日(周四)22:00前,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提交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向商学院MBA中心提出申请。电子版扫描材料截止时间:922日(周四)22:00前,发至邮箱:201520102@oamail.gdufs.edu.cn 纸质版原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26日(周一)中午12:00,超过截止时间提交的材料均视为无效。

    2923日(周五),商学院MBA教育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

    3926日(周一)中午12:00前,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原件,可用顺丰快递寄到以下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九教学楼MBA教育中心404办公室,收件人:张老师,电话:36209660。只接受顺丰速递,其他快递无效,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4926日(周一),召开商学院MBA教育中心领导班子大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

    5927-108日下午5:00前,公示初评名单。

    6109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71011日至18日,学校进行评审。

    81019日至23日,在校园网上公示。

    91024日(周一),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公示:纸质版原件1份,公示内容需包括学生成绩及参评的有关条件。

    2、成绩单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2016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科研成果及其它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 1 )论文: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索引证明等相关证明。

    ( 2)著作:著作上面有其姓名。

    ( 3)项目:①如果是校级项目:必须是主持者并完成该项目。

    ②如果是市厅级以上项目:必须是该项目成员,即申请书、立项书、结项书上有名字;或有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等阶段性成果,且成果须标明属于该项目支持。

    6、装袋:所提交的材料需与审批表填写的内容一致,并同审批表一起装袋。资料袋正面注明学院(中心)、博士或硕士、专业年级和姓名。

    附件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MBA教育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附件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商学院MBA教育中心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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