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学院MBA教育中心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文件通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通知,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将我中心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评审范围:我校在册的学历教育研究生。(商学院MBA中心2014C、2014D、2015B、2015C、2015D、2016B、2016C、2016D班)
(二)评审基本条件: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MBA教育中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1)。
(三)其他要求:
1、本次评选工作所列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二、推荐名额及金额
商学院MBA教育中心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共4人,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
三、评审基本要求、评审程序及时间、材料报送
(一)基本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学历教育研究生。
2、商学院MBA教育中心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中心主要领导任评审委员,负责初步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
1、评审程序:
(1)研究生申请
(2)学院(中心)初评
(3)学院(中心)公示
(4)学校评审、公示
(5)确定评审结果并发文
2、时间要求:
(1)9月19日-9月22日(周四)22:00前,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提交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向商学院MBA中心提出申请。电子版扫描材料截止时间:9月22日(周四)22:00前,发至邮箱:201520102@oamail.gdufs.edu.cn。 纸质版原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26日(周一)中午12:00,超过截止时间提交的材料均视为无效。
(2)9月23日(周五),商学院MBA教育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
(3)9月26日(周一)中午12:00前,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原件,可用顺丰快递寄到以下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九教学楼MBA教育中心404办公室,收件人:张老师,电话:36209660。只接受顺丰速递,其他快递无效,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4)9月26日(周一),召开商学院MBA教育中心领导班子大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
(5)9月27日-10月8日下午5:00前,公示初评名单。
(6)10月9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7)10月11日至18日,学校进行评审。
(8)10月19日至23日,在校园网上公示。
(9)10月24日(周一),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公示:纸质版原件1份,公示内容需包括学生成绩及参评的有关条件。
2、成绩单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2016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科研成果及其它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 1 )论文: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索引证明等相关证明。
( 2)著作:著作上面有其姓名。
( 3)项目:①如果是校级项目:必须是主持者并完成该项目。
②如果是市厅级以上项目:必须是该项目成员,即申请书、立项书、结项书上有名字;或有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等阶段性成果,且成果须标明属于该项目支持。
6、装袋:所提交的材料需与审批表填写的内容一致,并同审批表一起装袋。资料袋正面注明学院(中心)、博士或硕士、专业年级和姓名。
附件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MBA教育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附件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商学院MBA教育中心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