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学院MBA教育中心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文件通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通知,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将我中心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评审范围:我校在册的学历教育研究生。(2015级三年制、2016两年制与三年制,2017级两年制与三年制学生,即商学院MBA中心学籍在2015CD、2016BCD、2017BCDE班的硕士研究生)
(二)评审基本条件: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MBA教育中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1)。
(三)其他要求:
1、本次评选工作所列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二、推荐名额及金额
商学院MBA教育中心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共4人,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
三、评审基本要求、评审程序及时间、材料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学历教育研究生。
2、商学院MBA教育中心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中心主要领导任评审委员,负责初步评审工作。
3、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者不得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
1、评审程序:
(1)研究生申请
(2)学院(中心)初评
(3)学院(中心)公示
(4)学校评审、公示
(5)确定评审结果并发文
2、时间要求:(注:超过截止时间提交的申请材料均视为无效)
(1)9月12日-9月21日(周四)17:00前,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提交纸质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向商学院MBA中心提出申请。材料交至商学院MBA教育中心404办公室张老师处。
(2)9月22日(周五),商学院MBA教育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
(4)9月24日(周一),召开商学院MBA教育中心领导班子大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
(5)9月25日-9月29日下午5:00前,公示初评名单。
(6)9月30日,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7)10月9日至13日,学校进行评审。
(8)10月16日至20日,在校园网上公示。
(9)10月23日(周一),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材料要求:
1、成绩单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科研成果及其它获奖证书复印件。
( 1 )论文: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索引证明等相关证明。
( 2)著作:著作上面有其姓名。
( 3)项目:①如果是校级项目:必须是主持者并完成该项目。
②如果是市厅级以上项目:必须是该项目成员,即申请书、立项书、结项书上有名字;或有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等阶段性成果,且成果须标明属于该项目支持。
4、装袋:所提交的材料需与审批表填写的内容一致,并同审批表一起装袋。资料袋正面注明学院(中心)、专业年级和姓名,于9月21日(周四)17:00前提交至MBA404办公室张老师处。
附件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MBA教育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附件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商学院MBA教育中心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