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科研创新水平,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广外校〔2017〕57号)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试行),研究生部(院)现启动2019届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申报评审工作。2019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广外校〔2017〕57号)(附件1)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试行)要求的学术成果均可参加申报评审。
一、评审工作时间
2019年5月21日至5月31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流程
1、申请
研究生个人对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业绩奖励办法》(广外校〔2017〕57号)(附件1),填写《2019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科研成果的复印件,向所在培养单位进行申报。
同时研究生个人需登录“智慧广外〉研究生管理〉研究生成果管理”填报且上传压缩成rar格式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注:压缩包内的文件必须为PDF版本的原始成果,如果是证明的话必须是高像素拍照文件或PDF扫描件)。
2、初评及公示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业绩奖励办法》(广外校〔2017〕57号)对学生申报的科研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科研成果获奖名单后,应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查并公示。
三、材料报送
1、时间要求:
(1)5月21日-5月23日,毕业研究生进行申报并提交科研成果证明复印件,5月24日-5月28日各培养单位进行评审并公示。
(2)各培养单位5月29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提交初审结果(具体见材料报送要求),电子版发送到孙小星老师的办公邮箱,纸质文本交到北校区研究生院101室,并登陆“智慧广外〉研究生管理〉研究生成果管理”,审核学生的申请,然后根据培养单位公示的科研获奖名单提交。
(3)5月30日至6月3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4)6月4日至6日,在校园网上公示。
(5)确定评审结果。
2、材料报送要求
提交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每个学生各1份)交至北校区九教404张老师处。
附件1.广外校〔2017〕57号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的通知20171229.pdf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试行)-20180721.doc
附件2 2019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