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2021级MBA新生: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广外校〔2018〕53号,附件1)规定,现就2021级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以下简称“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新生奖学金的奖励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2.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本学科前30%的统考生。
二、奖励标准
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三、评选程序
新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教育法规与政策,杜绝弄虚作假。
(一) 申请人请于9月27日下午15点前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档材料提交至MBA教育中心404吴老师处,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字,电子版材料发至201820105@oamail.gdufs.edu.cn,逾期不再受理。
1.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2. 本科毕业证书(电子扫描件+纸质版复印件,同时携带毕业证原件现场核对)
(二)各单位根据评选办法进行初审与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结果(含申报材料、汇总表及统考生本科毕业证复印件)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
(三)学校组织复审,并将复审合格名单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其他说明和要求
(一)商学院成立新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新生奖学金的初评、汇总、报审和复议等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新生奖学金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将如数追回:
1.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的;
2.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学、宿费等应缴费用且未作特别说明的;
3.经查实在推免生报名考试中有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的;
4.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入学资格的;
5.学校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仍可同时申请学校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所规定的奖励与资助。
(四)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等不在校的研究生,如符合申请条件,在本次进行资格申请,待入学后再次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再发放奖学金。
商学院MBA教育中心
2021年9月22日